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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腹部胃的部位痉挛感觉疼痛,6月1日到医院进行检查,结果为胃部前表性胃炎,开了一些要回家,晚上再次疼痛,夜11点到医院后,查出为胆管结石,输液几天后,医院让做下胃管形式取石,并下了一个支架。后签署了手术签字,说由可能引发胰腺炎,前提检查时胰腺是没有问题。做完手术后,麻药劲过后,胰腺炎也发作了。后续我自行转院进行了治疗。请为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其他 2020-10-16 14: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 否属于医疗事故是需要进行鉴定的。不一定非要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才会赔偿。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存在过错也应当进行赔偿。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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