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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去年我家楼房租出去了,合同规定是他交取暖费,可是他让朋友住了,取暖费没交,今年我交的,还把我家屋里的东西弄坏不少,把我家的床垫,床单和沙发套都拿走了,我这有他的押金两千,取暖费是两千八百多,我就适当的让他给点赔偿,他人说的挺好的,我也就没好意思多要,就让他给我一千五百块,他答应了,感觉也不多,他说等他和他朋友要了钱再给我,我就等到现在,一年快过去了还不给,我偶尔的给他打电话他就是拖着,也不说不给,就是等他把钱要回来再给,其实钱是不多,但是太气人了,请问能起诉他吗?法院能受理吗?谢谢

其他 2022-12-26 18: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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