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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老板拿我当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而且没有告诉我现在一年多没还贷款银行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联系他但是他还是不还我应该怎么办我会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其他 2020-10-23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借贷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的,金融机构可以与借贷人协商,要求尽快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 2、协商之后,贷款人并未按期还款的,金融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为别人担保会影响个人信用和个人资产负债率。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 当事人贷款不还的,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人的情况下,除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实在无法还款的情况需要替还之外,是可以拒绝承担责任的。但若是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话那就需要在到期时就代贷款人还清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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