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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离婚的,有一个孩子,孩子归我抚养,今年三月份我的前夫就是孩子他爸去死了,有一处房子,在农村,前夫再婚了,这个房子是我没离婚时候,跟死者盖的,现在,他再婚的女士来要房子的三分之一

其他 2020-10-26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房子属于你们申请盖房子时的全部家庭成员共有,没有分家析产,可以析产后由你前夫的妻子和你前夫的父母,子女继承你前夫的份额。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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