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累计13年社保,2017年11月5日在新单位工作,单位在年假方面每年只给我5天年假,现在合同马上到期,我不想续签,是不是单位应该对我实际应休而未休的年假天数进行补偿,我只要求单位对我的年假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其他 2020-10-27 09: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主管部门投诉,主张如下权利: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据您所述,未休休假一般可主张三倍的日工资的补偿,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需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