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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房东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跟他说我们不租了,然后押金不退。我刚看了合同确实有这一条,“乙方不在承租该房屋,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给乙方,乙方无条服从”。后面写的是“无条服从”而不是“无条件服从”。有效么?

其他 2020-12-02 01:4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告诉房东您续租一个月,然后立刻告诉房东一个月后解除合同。因为该条款只要求您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后还必须续租多长时间。
    【追问】您好,我现在合同还有4天到期,那我是和房东现在谈续租还是4天后谈?
    【回答】您好,合同到期前谈都是可以的。
  • 这一条款无效,合同清楚约定租赁期限,承租人无通知义务
  • 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租赁合同期满可以自动续约。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可以通过如下规定进行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给乙方
  • 合同约定是双方意思真实体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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