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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二年级小孩在学校跟四年级学生发生碰撞事故。看监控情况是:上课铃响了我孩子想跑去教室上课,这个四年级学生在走栏上跑过个肓角突然转过来和我小孩撞上了。我的孩子受了轻伤,对方鼻子骨折了。请问责任如何分配?

其他 2022-12-25 21: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小孩在学校受伤,应由学校或者侵权第三人承担。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小孩受到伤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导致小孩在学校受伤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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