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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的经济适用房,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是男方名字,俩人有一个没成年孩子,男方还有三个姐姐和老父亲。男方在老父亲之前去世,老父亲写了放弃继承声明,且与女方和孩子共同签了赠予协议都赠给夫妻俩人唯一的孩子,但没有公正,请问假设老父亲也去世了,在孩子成年之前女方能否出售这套房子?具体手续有哪些?还需要牵扯到男方的三个姐姐吗

其他 2020-10-29 13: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女方作为监护人可以出售房子 2、出售前提是赠与协议、放弃继承声明等文书的法律效力是否得到房管局认可 3、如果上述文书不被政府认可,则会牵扯到利害关系人——男方的三个姐姐
  • 如果老父亲已经放弃继承,其他子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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