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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工伤的问题,自己受单位委派在一所大学进行技能培训,下午学习完,在学习食堂吃完晚饭后,发现回校外酒店的门关了,自己就准备翻墙出去结果摔伤导致骨折了,这中情况属于工伤吗?

工伤赔偿 2020-12-13 00: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一定的 需要先去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才能知道的。工厂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有没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呢? 目前伤势如何了,已经花了多少医疗费?医生说后续还需治疗多长时间呢?
  •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损害的视为工伤,根据你的描述来看,你这种情况是不属于工伤的
  • 你好,建议您到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询问赔偿事宜,来电免费
  • 你好,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的,因为你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骨折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受伤后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你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话需要承担责任的,工作中受伤的属于工伤,可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报的,劳动者或其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完工伤后在做伤残等级鉴定。找用人单位研究赔偿的事项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若是在工作时间摔伤的话,极大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该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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