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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方主责(承担百分之70的费用),对方次责(承担百分之30的费用),现在车已经修好,对方想少出一部分钱,但是我不同意,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要回需要对方承担的费用?另外由于对方没有赔付百分之30的费用,我的车不能使用,这段期间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赔?

其他 2020-11-03 15: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可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损害相关的维修费、折旧费等。
  • 您好按照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解决即可
  • 车损鉴定 了么,损失是怎么样的
  • 您好,按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
  • 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维权了
  • 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事故处理期间车辆被扣押,可以向对方要求必要的交通费。
  • 如果与对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相关费用。因对方给你造成的损失都可以要求赔偿。建议你先行垫付拖欠的费用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垫付的费用可以通过诉讼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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