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7月份我在长沙租了一个房,交了3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以及一年的物业费,住了一个月后,因为家里有事,我回老家了,房东将房子转租给了他人,并且未通知我,后来我得知了,问他退剩下的租金及押金、物业费,他用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我现在真的无法通过协商来要回这笔钱了,希望有哪位律师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20-11-03 11: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根据你们的租房合同,进行维权。一般在租期未到时,房东和租户都不能退租,退租需要支付违约金。回家并不代表不再承租,房东不能不通知就直接出租。且无故拖欠应退还的钱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因此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行维权保护,具体详情方便沟通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