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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当班领导安排回家吃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全责,公司经理说是擅自离岗,不能算工伤,公司没有缴纳五险,只交的意外险,怎么维权?

工伤赔偿 2020-11-03 13: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老师,上班午休吃饭算上班期间,应当认定工伤,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交保险。
  • 你好,单位不予申请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 按你说的情况,是工伤无疑。建议提起工伤维权程序。
  •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权益,你这情况是属于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当由工伤保险赔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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