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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正常行驶 对向来车追尾 到面包车 被追尾车撞到我车 我有责任吗

其他 2020-12-18 04: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如果两车都在线内正常的行驶,后面那辆车突然加速,导致和前面的小车相撞,责任就应该认定为加速车辆的责任,由加速车辆车主全部承担。若是由于前面的车辆在线内不正常减速,导致后面车辆追尾,责任当然是由减速车辆车主承担,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现象。  我们在判断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时,首先要确定两车是否保持在一个规定的安全距离,这是责任认定的关键。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事故发生后,弄清楚事发时自己车辆的车身是否进入线内,以及被撞击追尾的车辆是否停在了不应该停放的位置,是否属于非法占道。若车辆属于非法占道导致的车辆追尾事故,应该由占道车辆车主付全部责任。所以,各位车主,不要盲目的认为只要是车子被其他车辆追尾了,都应该那位车主负担全部责任,这是个普遍的错误的认识。同时,在追尾事故发生时,各位车主应该及时拨打交警电话、或是找附近的交警进行解决问题,及时划清责任,同时疏散交通,防止给他人带来不便。
      追尾事故通常是指两车之间未能保持一定的车距,由于后面一车突然加速或者前面的车子突然减速造成的两车接触、撞击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你好,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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