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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有这样一样事儿~我爸我妈结婚时,用我爷爷的名字要了一块宅基地(因当时已我爸妈的名义不给批)~~在此盖房居住30多年~后爷爷奶奶去世多年~~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也知情~~从未提出任何异议~~请问这块宅基地现在是属于我爸爸吗~我能去把在基地上的名义改成我爸爸的名子吗?

其他 2020-11-07 19:0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应当按照遗产处理,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无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原则上有遗嘱 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按照登记内容处理,一般房屋属于,但宅基地不属于
  • 析产继承,司法程序,予以变更登记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 您好,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集体的,如果您父母不是本村集体的成员的话,是无法过户到您父亲名下的,但对其上的房屋您父亲是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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