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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后的补偿和还房安置,户主(爷爷奶奶)在十多年前死亡,现在的户主是孙女,请问原户主的外嫁女儿,户口出嫁时已迁走(且在迁入地分有土地),请问她还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20-11-05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合同还有效的话,土地是还有使用权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 在法定继承中,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但在孙女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女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继承的比例是孙女的父亲从爷爷或奶奶处继承的比例。
  •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 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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