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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且超过三天的,还能申请复议吗

行政复议 2020-11-06 14: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您好,只能到法院申请重新认定了
  • 看具体收到的时间节点为起算时间
  • 您好一般不能复议可以诉讼处理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如果超过三日可能无法申请了。
  •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只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给予了明确规定。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Z
  • 您好,可以拿出不认可的证据,去法院起诉
  • 你好,具体事宜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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