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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促销员,今年五月份我上班的商场的专柜撤场了,公司把我调去另一家店铺上班,现在十一月份又以这家我正在上班的店铺生意不好不需要那么多促销员的理由把我调去另一家工资更低的专柜上班,我能拒绝吗?公司这样做符合劳动法规定吗?一年调动两次

其他 2020-11-07 06: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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