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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想问下,我三叔现在49岁了,无父无母,也没儿女,没成过家,现在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自理,那我三叔的兄弟姐妹有赡养我三叔的义务吗?

其他 2020-11-08 11: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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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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