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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报警处理,对方全责,对方没出面,让我方找他的保险公司理赔,我方(我和我爱人两个人,我爱人只是胳膊疼,几乎没有外伤,我伤的重点,左小腿有外伤加脚踝肿的厉害,现在不能下地走动)拍片检查后医院让回家休养,检查费1750元打车费14元,理赔员说加上医药费误工费什么的总共赔3000元,我方的电动车维修费目前2800多对方保险公司给出,我们应该同意吗?

其他 2020-11-09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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