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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7年9月入职,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从2020年开始公司就没有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了,工资从19年5月到现在(2020年11月)从未准时发过,经常拖欠工资,而且这三年多来也只给我买过工伤险。其它几险从未买过。今年以没买保险为由,给我涨了一千块钱工资。现在我主动提出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其他 2020-11-18 22: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您所说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单买工伤保险,而应当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即五险一金。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 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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