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乙方,今年4月3日签订一份购房定金合同,因此房当时有大税,到2020.11.30大税到期才能进行买卖交易,当时交了5000元定金,现在大税已过,但是我不想再继续下面交易了,但合同上写明如有一方违约需双倍赔付。我想问这份合同有效期到什么时候结束,现在可以不交违约金吗?

其他 2020-12-01 1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缴纳违约金的。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