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双方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70万元、3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甲方70%、 乙方30%,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甲方认缴的股权数额为70万元由乙方垫付,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成立 2022-12-19 1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缴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乙方是否愿意垫付甲方的资金,需要乙方自愿决定。
  • 您好,您的问题是什么?具体情况建议您详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