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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问题,两位老人都去逝了。老人和儿子不在一个户口,但是老人的户口上有女儿,外孙,孙子。而且他们的地都在一起呢。这个地村上能收回吗?还有咱们新的确权合同是根据什么确权的呢,为什么老人的确权合同上没有女儿,外孙,孙子的名字呢?这三个人都没给确权上呢?现在只有逝去的二位老人的名字呢?

其他 2020-12-08 2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确权的土地以后发生纠纷的话,权益得不到保障。签订土地确权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民的权益,同时也是对该土地享有平等的使用权利。那么土地确权不进行签字,不仅仅不具有法律效益,同时造成的损失以及后果将自行承担。
  •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你好,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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