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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给N+1的补偿,还需要开职代会吗?还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吗?

其他 2020-12-10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您好,和员工协商一致 ,签署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协议就好了
  • 如果贵司裁员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贵司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然后开始裁员,这是法律规定的裁员程序。当然现实中有些公司不是整批次的大规模裁员,零散分散的裁员就不用走这个程序了。
  • 你好,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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