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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9月20号车子出的事故,事故中有人受伤,到现在12月20号已经三个月了,人也还在医院没出院,事故认定书也没出来,保险公司也因事故认定书未出拒绝在垫付医药费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其他 2020-12-21 13: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请问伤到哪里?是否手术治疗?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剩余部分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责任的划分来承担,如果对方拒绝赔付,只能由您先行垫付了,毕竟不能耽误治疗,可以后期再找保险公司理赔。具体问题请来电免费咨询或到律所当面详谈以便更好的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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