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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民政局离婚须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其他 2020-12-21 11:4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并且能够自主自由地表达意志即精神正常以及不被强迫,同时还需要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 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 民政局离婚属于和平离婚,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
  • 你好!带着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具体需要咨询婚姻登记部门,目前可能需要提前预约
  • 您好,这个建议您咨询一下婚姻登记所在地的民政局部门。
  • 小华华这个确实是可以要求一个经济赔偿的
  • 你好,只需要双方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处理
  • 你好,可以协议或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 你好,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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