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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截止日是2020年9月30日,至今没续签劳动合同。由于父母生病需回家照顾,公司主管声称要回家要提前30天书面申请。于在2020年12月1日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给主管,30号以批准离职没有一点经济补偿。同事们都说可去劳动部门仲裁申请一点经济补偿。另外如要去仲裁需要些什么资料?

其他 2020-12-29 17: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情况如果单位没有存在过错,单位可以不给你经济补偿。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与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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