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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没有任何矛盾,就是跟家婆顶嘴两句,家婆告诉老公说我骂她,但是我没有骂,老公听后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衣服丢在地上,赶我出家门,我小孩刚满11个月,我们两个人都想要小孩。我在法庭上应该准备什么材料给法官作证。谢谢!等待各位老师回答

离婚 2012-02-02 23: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你手头有的材料对你有利的就提交。 2、争取小孩抚养权,一般孩子一周岁以下应随母亲生活。你要证明你的抚养能力比如你的工作收入、你的住房。
  • 呵呵,恐怕你也没什么材料。
  • 你好,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
  • 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你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同意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另外小孩二周岁以下原则上判决跟随女方生活。
  • 男方不可以在此时起诉离婚,除非你愿意自己去起诉离婚;证据主张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就本案而言根本就无此证据,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委托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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