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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冒种子一万斤,金额在4万元,怎么处罚

行政诉讼 2020-12-30 15: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明知是假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种子,或者生产者及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主要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主要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主要以五十万元为起点。影响刑事量刑的因素较多,如年龄、所涉金额、犯罪后果、自首、既/未遂、犯罪中止、累犯、主从犯、退赃、取得谅解等,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卷宗和证据分析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进行会见并向公检法提出相关量刑意见,最大程度地争取减刑或免于处罚,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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