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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张三因生意需要向李四借款10万元,利息月利率1%,借款期限1年,到期还本付息。张三向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张三拒不归还借款。请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回答问题及写作。(一)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的主体是谁?。2.本案客体是什么?3.导致本案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什么?4.本案李四的债权诉讼时效是几年?具体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年月日)(二)张三拒不归还借款,请你替李四草拟一份民事起诉状。

诉讼 2022-12-17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是具体案件需要草拟起诉状吗?
  • 李四草拟一份民事起诉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持有欠条在起诉时,欠条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主体是借款人和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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