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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偷渡去香港,在路上被抓了,已经十多天了,家属怎么样才能见到人呢

刑事辩护 2022-12-17 13: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会见只能委托专业刑案人员介入进行会见
  • 偷渡被刑事拘留后,如果拘留机关发现不应当拘留,则会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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