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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铁路部门上班,单位要求我们上义务班?何为义务班,就是指在每天完成8小时工作时间后还得值班,值班就不给补休或者补加班费了。再就是周末双休连续值班48小时(晚间是可以睡眠的)。只给补休两天,想请问下以上是否合法,是否在劳动法规定的范围内?如果我要反击,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21-01-13 13: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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