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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向男方要精神损失费吗?

其他 2021-02-06 18: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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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如果男方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严重过错,可以向男方索赔
  • 一般而言,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 什么意思呢?请详细描述一下
  • 你好 可以主张其他合理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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