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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19年9月16号起诉人民法院离婚,驳回原判,丈夫不同意离婚,今年又把所有的收入揣到腰包,要与小三儿出外打工,怎样才能离婚?我没有小三与他的证据。现在小三给他提供卖粮人,还有点水稻没卖

离婚 2021-02-19 1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 再次起诉就会判决离婚了
  • 你好,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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