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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即便是我签订了这个房管局强制的协议,放弃了房子50%的产权。只要我们私下签订有另一份此房屋的共有协议,都属于共同财产吧?(该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

离婚 2021-02-22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属于不动产,产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你签了放弃协议(申明)后,产权人登记发生变更,你不再是产权人,现有的产权人有了独处分房产的权利(自用,出租,出售)等都与你没关系,即使后面有另签协议,相关约定也只对你们之间内部有效,但已不受你控制。举例来讲:房子后续万一被对方自行卖掉,你能否主张一部分房款,对方不配合给付的,你只能另行通过诉讼处理,即使你在里面住着,后面正常买房的人是不用管你们之间的协议的,仍有权直接要求你搬离。
  • 你好请问您是哪一方呢
  • 您好,可以 签订协议,应当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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