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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辞到3月19号,老板招到了人,叫我2月25号就不用去了,但那个人做了一天就不做了,老板现在叫我又要去,说不去就按急辞处理,你说我要不要去?

其他 2021-02-24 22: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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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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