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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7年8月进公司至今,刚进公司的9个月公司没有买社保给我,现在是3年6个月差1天,公司现在解雇我,我想知道如果我要求社保补偿的话要如何赔偿,是按现在的基数赔尝我公司应交的部分,还是按2017年的基数赔偿公司应该交的部分,还是按当下基数全额赔偿?

其他 2021-03-02 19: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以什么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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