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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几年前我们是在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有离婚协议书,上面财产分明,其中的一套拆迁房是前夫的名字归我和女儿所有,女儿我带,可拆迁房没法换名字一直还在他名下,现在他让我卖房分他一半,我该怎么

离婚 2021-03-06 13: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离婚事宜后,由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照片,一起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民政局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放离婚证。一般半天左右的时间可以办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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