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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现已瘫痪,无劳动能力,离异,育有一儿一女,儿子还小未成年跟着她母亲,女儿已成年并工作,只是工作地点在外地,无法回来照顾他父亲,请问一下,我们姐妹有没有义务去赡养我哥?还是必须要求他女儿回来照顾其父亲

其他 2022-12-13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姐妹兄弟也可以帮忙照看
  • 女儿与儿子有同样的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所有子女的法定义务,所有子女都要承担;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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