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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21-03-15 16:1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则只能选择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常规需准备的材料有: (1)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起诉状三份; (4)被告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原件( 复印件)。
  • 您好起诉离婚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当地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在外地居住一年,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 异地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异地起诉离婚。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你们在外地是否有长期居住证明
  •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m
  • 3:您好,请问您这边是想在天津起诉离婚吗?
  • .您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
  • 你好,一般被告所在地提起
  • 可以起诉离婚,到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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