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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办了,生活了一年,没领结婚证。彩礼在一年生活中共同花费了。还需要还男方彩礼吗

离婚 2021-03-18 17:5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按照目前民法典关于婚姻解释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办理结婚证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就返回金额,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同居生活来源、哪方共同生活期间劳动付出较多等因素做出判决的,法律上一般并不支持全额返还的
  • 您好,有以下情况的可以不用退还: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你好,法律规定的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你的彩礼花到共同生活中可以证明吗?
  • 彩礼无需要再归还男方。
  • 您好,我是石树洋律师,结婚一年离婚后一般是不予返还的,但是在三种情况下需要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您这边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的呢?我给您免费分析一下。
  •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彩礼都花费在共同生活中,可以与对方协商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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