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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4月10日在盈科太平洋百货的一个女装柜台上班的,这个公司北京没有办公地点,总公司在上海,而且北京就这一家店铺,当时来的时候店长说没有试用期,只试工几天,如果合适从试工那天开始算工资,还说合同和保险都会陆续完善.我在工作期间一直催问有关合同保险的事他们又说上不了因为公司不在本地现在我不在那干了请问公司不在北京就不给上保险签合同这是正当理由吗?这种情况我能在北京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08-01-25 2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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