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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有银行贷款未还,离婚协议书上写了女方不用承担贷款责任,一切由男方承担,现在男方收到法院传票,女方有连带责任吗?

其他 2021-03-19 09: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协议属于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银行的债权主张,女方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 应当先认定男方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的贷款用于夫妻家庭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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