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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农商银行贷了五万元钱,利息是每月还,如果我本金没用完卡里还有一部分钱,还用在另外付利息吗?如果当时不另外付利息的话会不会在本金里自动扣除呀?

其他 2021-03-18 23: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明确规定了,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的顺序抵充:第一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第二是利息;第三是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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