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老婆出轨了,我只有她的同居房号,和开房酒店,还有互相发的信息和裸照,请问我起诉离婚的话 能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还有小孩的赡养费,我要求她净身出户

离婚 2021-03-29 13:2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证据证明她与别人同居,则需要对你承担赔偿责任,很有可能法院判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另外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一定要支付的。
  • 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抚养权归您,能要小孩的抚养费。
  • 你好,离婚时可以主张无过错者多分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可以主张赔偿和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
  • 要收集相关证据,可以要求少分财产。
  • 可以的,你现在是在哪个地区呢
  • 可以 因为你精神有损失
  • 我们可以帮到你,详细陈述一下便于解答
  • 建议保留证据,寻求律师进行帮助。 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 您好 什么时候领的结婚证 方便详细聊一下
  • 您好!关于您咨询离婚的问题,看婚姻是否有挽回的余地,如果没有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离婚问题我们可以帮到你
  • 可以的,净身出户这个就比较难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