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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给我女朋友分手了,交往过程中送了一个金项链,谈了一个月,她给我绿了,她提的分手,我现在只想要回我的项链。

其他 2021-04-23 06: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如果是交往期间涉及到的财务问题,例如转账/红包等在结束关系后想要主张返还的,首先要通过金额/意思表示等判定其性质。

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财产,后来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作为彩礼主张对其进行返还。

如果是一般的节日红包或者小额的赠送礼物等,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或者情谊行为,如果不出现能构成法定赠与撤销权等相关的事项的,是无法主张返还的。

如果当时的相关意思表示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的。如果是私下转账的行为也可以要求对方直接返还。

如果拒不偿还,可以直接报警或者起诉。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 你好,建议您双方协商解决,诉讼会耗费时间成本。
  • 建议您双方协商解决,诉讼会耗费时间成本
  • 你好 如果是赠与的 就要补回来了
  • 如果是赠与的方式可以不用返还
  • 您好!您在交往过程中送给女方的礼物,如果金额不大,且没有特殊约定,一般应视为赠与,现在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该赠与行为是不可以被撤销的。所以要回项链的可能性不大。
  • 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购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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