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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有位朋友两年前借我一笔现金,金额10万元,写下了借条并明确借款是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但是钱借了两天后朋友就不知去向了,一直都联系不上,我就在借条还款日期后两年内向崇川区法院提交了民间借贷起诉书,法院也受理了,最近收到法院通知被告人找不到,变为普通程序审理,现在请问被告人有两间两层农村私人住宅(没有其他房产)但我又不知道这住宅是不是被告名下产权,他还有个精神病的老婆和一个优秀的儿子,而法院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到被告人,我有没有必要继续申请诉求?谢谢!

其他 2021-04-12 15: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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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的金额也不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无论能不能找到人都应该审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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