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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是政府政策黄河滩区搬迁户,三年前交了定金,定金大队也没有给收据,说三年以后分房,三年以后说没有我们的房子了,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21-04-15 22: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交付定金之后违约,则收受定金的一方是有权不退定金的,而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在返还定金时,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据的话,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交付了定金,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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