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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方生有一儿子,孩子六周岁时候女方因要出国离开家,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女方坚持带儿子走,男方不同意,离婚未成功。但双方口头约定男女方都可另外再找对象。大概两年后女方回国,但是一直未回男方家居住,回到是自己父母家,只有每年过年时候有到男方家居住几天探望孩子,平常未尽赡养孩子义务。后因男方主动告知女方在外有对象,现女方要求男方净身出户。请问:1、这种情况算分居两年吗?2、当时口头约定可另外找对象,现在却以男方找对象为由要求男方净身出户,合理吗?法院会判决净身出户还是平分共同财产?3、儿子一直由男方抚养和照顾,现在孩子十一周岁,女方若现在要求要回孩子才能离婚,抚养权会判给女方吗。4、目前还在协调阶段,女方还未去提起离婚诉讼,请问每个月支付给父母1万元的赡养生活费,会别列入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12-11 23: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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