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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两天后,去要房,当时写的是两人的名字,但首付是我出的,后来的房贷也是我出的,现在要离婚了,这个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21-04-28 09: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这个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考虑你的实际付出比例,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 我是李家文律师,专业处理离婚财产纠纷,你的问题可以找我当面咨询
  • 你好,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哦,首付应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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